【独家焦点】青岛2023年供应659公顷住宅用地
大众网记者 郭坤 青岛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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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青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《青岛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》。根据计划,青岛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4672公顷,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59公顷,占总量的14.1%,其中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56公顷,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69.2%。
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59公顷 市南计划供地量仅占0.2%
据了解,青岛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4672公顷。其中,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59公顷,占总量的14.1%;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1262公顷,占总量的27%;商服用地计划供应268公顷,占总量的5.7%;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439公顷,占总量的9.4%;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1914公顷,占总量的41%;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计划供应130公顷,占总量的2.8%。
住宅用地中,商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56公顷,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69.2%;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2公顷,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6.4%;其他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61公顷,占住宅用地供应量的24.4%。
从各区(市)供应情况来看,西海岸新区(含自贸片区)计划供应1268公顷,占总量的27.2%;胶州市计划供应919公顷,占总量的19.7%;城阳区计划供应538公顷,占总量的11.5%;即墨区计划供应534公顷,占总量的11.4%;莱西市计划供应324公顷,占总量的6.9%;平度市计划供应300公顷,占总量的6.4%;李沧区计划供应246公顷,占总量的5.3%;崂山区计划供应224公顷,占总量的4.8%;市北区计划供应158公顷,占总量的3.4%;高新区计划供应149公顷,占总量的3.2%;市南区计划供应12公顷,占总量的0.2%。
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
在供应导向上,计划提到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。按照节约集约、从紧把握、优先用好存量的原则,优先供应已批未供和收回收储建设用地。系统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,加快居住类地段的更新利用,推动存量工业用地复合改造。
应保尽保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。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、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、民生项目等用地能供快供,完善城市功能,提升城市品质。
精准保障产业发展用地。落实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攻坚行动要求,划定工业用地约500平方公里总量控制线,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,深化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改革,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。
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。分区(市)结合存量情况和去化周期,合理安排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,继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。优化空间布局,对人口导入量大、职住平衡问题突出以及重点产业集聚的地区,选择交通便捷、配套完善的优质地块加大供应、加快供应。
定期公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
在保障措施上,计划提到,明确分工协同推进。各区、市政府(管委)是实施供地计划的责任主体,应将全年任务倒排时间表,加快推进2023年拟供应地块的征收、规划、土壤污染、文物等前期工作,确保计划落实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,确保计划有序实施。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共同责任机制,提高办事效率,配合落实土地供应计划。
严格信息公开发布。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,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。对于住宅用地,分批次发布拟出让详细清单,提前公开出让信息,并定期公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,稳定市场预期。
加强计划跟踪管理。按照“年度计划统筹、季度计划实施”的原则,每季度末制定季度供地计划并对上季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,以项目为抓手,加强统筹协调,会同相关部门靠前服务,并联推进前期各项手续办理。
强化落实督导机制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建立计划执行督导机制,加大对各责任主体推进落实情况的总结分析,通过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,对计划落实进度较慢的地区定期提醒,并逐项目明确责任,着力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和具体问题。